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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被查封了,卖家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2016-11-2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1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487人看过举报

买到的二手房有抵押、随后因为原房主还不上钱,被银行起诉,随后房子还被法院查封了!无奈的吴女士将原房主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约,归还购房款并按照房价上涨比例赔偿60万元违约金,法院依法支持了吴女士的诉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查实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账明细、收条等证据,认定吴女士依约履行了合同,并支付刘氏夫妇人民币共计120万元,被告刘氏夫妇明知房屋有抵押,并未告知吴女士,现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进行交易,刘氏夫妇构成违约。

此外,由于《房屋买卖合同》上还约定,如果卖方违约,将承担两倍定金的赔偿给买方。而就在违约期间,该地域房价暴涨,吴女士便主张60万元的违约金。对此,法院也多方面调查了解情况,确定吴女士的要求合理。最终判决解除刘氏夫妇与吴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归还已付房款120万元,并赔付吴女士违约金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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