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诉讼和仲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仲裁必须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一般在合同倒数第2、3条),仲裁委才有权受理,否则只能去法院起诉。
2、诉讼是公开的,不仅庭审公开可以旁听(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案件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可申请不公开),判决书也是公开的。而仲裁具有私密性,开庭不公开不能旁听,仲裁裁决书也不公开网上查不到(这也是很多公司喜欢约定仲裁的原因,都不想自己的案件上网)。
3、诉讼是两审终审,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但仲裁是一裁终决,不服裁决也不能上诉。张律师提醒:不要以为仲裁一裁终局就能省时间,现在广州仲裁委也慢得很,立案后1年才开庭。
4、仲裁费比诉讼费贵,差不多是诉讼费的两倍。所以不要以为仲裁可以省诉讼费。100万争议金额,诉讼费是13800元(如简易程序还可减半收取),一审二审加起来满打满算也就是27600元。而仲裁一次就收费23550 元,所以根本省不了诉讼费。
5、仲裁只能处理普通的商事合同纠纷,且一般一方都是是公司,毕竟公司才喜欢在合同里约定仲裁条款。普通个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人会去约定仲裁条款。而法院就什么纠纷都可以处理,如侵权纠纷、离婚纠纷、名誉权纠纷等。
6、仲裁的公平公正性没有法院高,仲裁属于商业机构,里面的仲裁员都是靠仲裁委收的仲裁费支付报酬的。而法院的法官是有国家公务员编制的,是享受国家待遇的,法院诉讼费收得多收得少不影响法官的收入。且法院本就有维护社会和谐的义务,所以法院喜欢调整过高的违约金。而仲裁因为更商业没有维护社会和谐的义务,虽然也会降低违约金,但降低的力度比法院小,且不排除不降低的情况。比如现在新闻里说什么贷款公司贷款13万利滚利违约金1000多万,还最后拍卖了受害者的房子的这种事,都只会在仲裁里出现,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合同的。
7、法院判决生效后,都是去基层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是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8、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再审,虽成功率较低,但真正错判的案件,法院还是会纠正的。而不服仲裁裁决就完全没有救济途径了,目前我国法律仅规定了仲裁程序有错(如仲裁员没有资格、材料未送达等)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未规定裁决不公正的情况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所以如果仲裁委乱判,就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奉劝大家签合同前尽量不要仲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