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属于权属不明,法院基本上都不进行实体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张大女起诉其他人,要求确认自己母亲(已去世)的某栋宅基地房所有权归自己所有。法院审理后认为,宅基地房的所有权归属以宅基地的归属为前提,现案涉宅基地没有合法登记,无法查明权属人。而宅基地权属人的登记属于土地争议,应由区政府处理,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范围。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张大女的起诉(诉讼费退还)。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张大女要求确认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其享有,属于确认建筑物权利的归属问题,该权属的确认,涉及的基础法律关系实为案涉房屋及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具体到本案中,案涉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存有争议,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当事人之间对案涉房屋的纠纷应以宅基地使用权为基础。《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在双方当事人未经法定程序对案涉房屋所在宅基地使用权权属予以明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对案涉房屋纠纷作出实体处理,本院裁定驳回张大女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