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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转让给他人,但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房屋属于遗产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5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果转让是合法的,则房屋已经转让给他人,就不属于遗产。如果转让不合法,则继承人需要先去起诉合同无效,待合同无效纠纷处理完后再分割。总之无论怎样,即便是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但有争议的房屋,继承纠纷案件里,法院一般都不会处理,要等争议解决了,才会重新受理继承纠纷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房虽然登记在被继承人父亲名下,但其中一个儿子有协议书,证明父亲将房屋卖给了自己。最终法院认定该宅基地房已不属于遗产,本继承纠纷案中不分割。如果其他继承人认为转让有问题,可另案起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本案遗产范围的认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关于4巷4号房屋,钟某1主张该房屋归其所有,并提供了《村镇宅基地使用证》及转让证明,钟某1及第三人均确认转让证明系被继承人钟某裕生前亲笔所写,经所有子女同意并签名确认,且转让证明上有当地村委会盖章确认;钟某2、邓某虽提出异议,但理据不足,亦未提出反证。因该宅基地房屋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将该房屋转让给钟某1,且涉案的转让证明从内容和形式看均不属于遗嘱,故该4巷4号房屋不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非本案继承纠纷调处范畴,继承人可另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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