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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名誉权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45人看过举报


广州名誉权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判决书节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原告以上被告捏造事实,向市财政局递送投诉书等文件,使原告无端成为相关当事人,给原告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为由提起诉讼,故本案为名誉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现原告市财政局住所地均在市天河区,该址在院辖区范围,院依法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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