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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业公司把业主共有的房屋出租能起诉返还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560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任何人或公司不能擅自占有业主共有部分。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返还给业委会。

判决书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某×街×号×房、×房、×房,保某×街×号×房,游泳场,保某城五街5号101、302房,保某城×、×号109及保某城五街、六街1-15号106在上文中已经确认为保某城花园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上述物业中除了保某城北街1-2号1层119房、121房无人占用,保某×街×号×房由保某城业委会出租给案外人使用,其他部分要么由保某置业公司委托保某城物业公司对外出租给案外人使用,要么系保某城物业公司直接占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保某置业公司、保某城物业公司应将占用的保某城北街1-2号1层118房,游泳场,保某城五街5号101、302房,保某城×、×号109及保某城五街、六街1-15号106腾空交还给保某城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由于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负责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宜,因此保某城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参与诉讼,要求将上述物业返还给保某城业委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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