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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商品房时有支付中介费或团购金的,起诉退款告谁?

2022-04-29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570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和任何有盖章的公司一起告,要他们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各公司内部之间的关系,由其公司自己举证,最终由法院来认定哪些公司承担返还房款责任。

判决书节选:

关于购房款的认定。结合蔡某提交的银行流水及收据,法院确认其就案涉房产向西某公司支付购房款187800元、向亿某公司支付团购优惠金30000元。西某公司虽辩称亿某公司收取的30000元系中介服务费,但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且案涉房屋约定的交易价格为187800元,30000元中介服务费比例远高于市场价格,明显有悖常理,法院不予采信。结合相关收据载明该款项为团购优惠金,法院采信蔡某的主张,认定亿某公司收取的30000元亦属于购房款。综上,蔡某实际支出的购房款为217800元。蔡某诉请西某公司返还购房款217800元(127800元+90000元),一院予以支持。亿某公司出具《收据》确认收到上述购房款中的30000元,蔡某诉请亿某公司对上述购房款中的30000元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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