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擅长商业加盟官司的律师,产品是三无产品能退款吗

2022-03-2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416人看过举报


广州加盟后发现公司的产品是三无产品能退款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加盟平衡车公司后,发现公司发过来的货品都是三无产品,起诉解除加盟合同退款,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判决书节选:

关于刘某是否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代理费及货款的问题。刘某签订涉案合同的目的是能够顺利地在约定的区域进行产品的销售,则产品属于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具有相应的证书是实现合同目的的保障。诉讼中,刘某主张优某公司交付的产品属于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厂厂名、无厂址产品的“三无”产品,该事实属消极事实,应由主张并非“三无”产品的优某公司进行举证。经法院要求,优某公司仅提交了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但该些证明均是其单方面制作并提交,且不同型号的产品其说明书的内容完全一致有违常理。同时,优某公司亦无证据证明交付产品给刘某时一并交付了产品合格证明。此外,优某公司没有证明所交付的产品获得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许可生产并经有权部门检验为合格产品。至于涉案合同约定,乙方(刘某)必须在收到甲方(优某公司)提供的产品当天进行数量、品种、质量等验收,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货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并认可该批次进货的数量、品种与质量的问题。刘某称自收到产品之后通过电话已经向优某公司提出过异议亦符合常理。且即使刘某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该履行的瑕疵也不足以免除优某公司应当交付合格产品的主要义务。本案中,由于优某公司并没有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交付的产品是合格的产品,导致刘某签订涉案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刘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优某公司退回代理费及货款。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7590

  • 昨日访问量

    41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