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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发布者:广东华佑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5日|分类:交通事故 |368人看过


主张工伤赔付是每个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的权利,近年来,我们也经常听到各种类似的新闻,事情的情况看起来似乎都有些相近,但是本质却不相同,各种事态中劳动者受到的损伤并非都能够算作工伤。例如有些劳动者朋友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肇事车辆撞伤,被认定成为工伤,而上下班途中摔伤的却不能被认定成为工伤;到底什么情况下受伤,才能被认定为工伤?相信很多劳动者朋友也是不明白的。今天我们就来关注一下这个问题。

 

工伤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个环节,想进行工伤赔付,第一步就是要进行工伤认定。没有做工伤认定,就不能进行后续的工伤赔付。工伤认定,要求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上下班途中受伤,能被认定为工伤吗?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工伤!吴先生上班途中,在过马路走人行通道时,被一辆醉驾的小轿车撞倒,造成门牙掉了两颗,腿骨骨折。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呢?答案是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个案例里,吴先生在上下班途中被醉驾的小轿车撞伤,吴先生自己并不负主要责任,因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相反的,如果是由于吴先生自己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受伤,那么则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例如若是吴先生醉驾导致自己受伤,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不是工伤!李先生下班途中,与杨某的电瓶车刮蹭,当时两人并未因此而受伤。但两人发了生口角,杨某打电话叫人来殴打李先生,把李先生打成重伤。事后当地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先生无责任。这种情况下,李先生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答案是不可以的。李先生的重伤并非交通事故所致,而是杨某对李先生进行了人身伤害,所以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个人原因造成的摔伤,不是工伤!王先生上班途中不小心摔了一跤,右手轻微骨折。这种情况能被认定为工伤吗?这种情况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王先生摔跤是由于个人不小心,并没有其他人需要为此负主要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在上班途中个人原因造成的摔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若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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