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保护需要纵观全局,而不是仅仅的简单地仅从专利角度去观察,并结合版权,商标权保护,这样既可以应对侵权指控,又可以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曾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并且说:“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因此对于知识产权这一重大财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加以保护,对此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有以下建议:
一、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智力成果的有效制度,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智力成果,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为保护好自己的著作权就应当完善现行知识产权制度。
(2)培养人才,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另一重点在于培养人才,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我国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其在整个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二、对于专利权的保护
(1) 专利保护需要立体布局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保护需要纵观全局,而不是仅仅的简单地仅从专利角度去观察,并结合版权,商标权保护,这样既可以应对侵权指控,又可以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
(2) 以应用型发明求发展
国内高新技术与基础专利企业进行专利“交叉许可”的筹码是它们必须拥有与基础专利相配套的应用型技术专利,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要学会这些来保护自身长远利益。
三、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1)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不仅可以约束员工保守商业秘密,还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证据之一。使权利人更易获得相应的赔偿。
(2)建立专门的保密机构
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机构,由专门的保密主管人员负责企业的保密工作。
(3)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企业不仅要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还应当内部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比如,加强对员工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员工接触商业秘密;制定泄密的惩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