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二审维持原判
今天,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距离一审判决,二审程序走了整整一年。
一年前,也就是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损失共计696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二审维持原判,则意味着一审判决正式发生法律效力,刘鑫在收到二审判决书的10天内,也就是2023年1月9号前,刘鑫必须将696000元以及诉讼费支付给江歌妈妈,否则,江歌妈妈有权在2023年1月10号向一审法院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刘鑫名下所有财产,如果没有财产,还可以对刘鑫采取司法拘留。
可喜可贺的是,二审法院对江歌案件中的几个重要事实明确进行了认定,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一、关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刘鑫究竟有没有劝阻江歌报警。经查,刘鑫微信告知江歌滋扰者是陈世峰后,江歌提出报警,刘鑫回复信息说“你别报警”“我在这里是不合法的”“不要报警”“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怕房东知道”。根据双方微信交流内容,足以认定刘鑫对江歌准备报警的行为进行了阻止。
二、关于2016年11月2日当晚刘鑫是否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经查,江歌和刘鑫微信交流内容显示,江歌向刘鑫发信息询问情况,刘鑫在夜间11时13分左右回复,“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二人会合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凌晨0时5分,证明江歌收到刘鑫信息后,在深夜等待刘鑫50余分钟。
三、关于刘鑫在案发时究竟有没有把公寓房门锁闭。经查,在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先用汉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闹)了”。在警察询问“门锁着吗”时,刘鑫回答:“是的,进来了,但是姐姐”。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警察问:“屋子的门好好锁了吗”,刘鑫回答:“我现在锁着,是的,没关系,但是姐姐危险”。后警察又说:“你看到是警察的话,请把门打开”,刘鑫回答:“好的”。
四、关于刘鑫在案发时对江歌受到伤害是否知情。经查,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显示,刘鑫喊道:“但是姐姐现在危险”“姐姐倒下了,快点”。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说道:“现在情况很糟,拜托快点,另外拜托救护车也叫一下”“姐姐危险”“姐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刘鑫在2016年12月7日向日本国检方陈述:“是我进入家中几秒以后的事情。突然,玄关的门外传来‘啊’的尖叫声,那个声音肯定是江歌的。”公寓邻居向日本国警方报警录音记录显示,报警人称“我家对面房间有女人的惨叫”“有个人气喘的声音”。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公寓门外发生严重争执和冲突。
五、关于江歌是否谎称刘鑫怀孕向陈世峰索要了10万日元,陈世峰蓄谋行凶的对象是否为江歌。经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江歌向陈世峰索要财物,更没有证据证明陈世峰行凶对象是江歌。所以,陈世峰的目标人物是刘鑫,江歌为刘鑫挡了刀。
二审判决足以告慰江歌在天之灵。
第一回合也终于尘埃落定,江歌妈妈暂时可以歇一歇,和江歌一起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
为什么说这是第一回合呢?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刘鑫仍然有权在6个月内再次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届时江歌妈妈又得心力交瘁了。
真心希望刘鑫不要再折腾了,这样可以让江歌妈妈好好休息,让江歌泉下真正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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