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俊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管某隐藏、掩饰犯罪所得,经南京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辩护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八千

发布者:张立俊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378人看过


基本案情:被害人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将被骗资金分别转入不同的账户中。被告人管某明知该笔款项是诈骗而来,仍然帮助诈骗者将钱从银行卡中取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南京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深入了解到案情后,提出管某归案后坦白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受人指使介入犯罪,主观恶意较小,建议从轻处罚,法院予以采纳,最终判处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案件总结:国家和人民对于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对于事后帮助罪犯处理犯罪所得的行为也不可容忍。隐藏、掩饰犯罪所得罪是将这种事后帮助的行为直接入罪的规定,所有人都应该予以关注。南京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认为,在此类案件中,隐藏、掩饰犯罪所得的数量和金额是案件的关键,梳理好相关证据,找出量刑从轻情节,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辩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