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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作者:彭畅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2次举报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那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为目的,用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律师补充:

猥亵儿童罪的认定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2、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彭畅,男,现任湖南良坤律师事务所刑事组主任,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长沙市雨花区人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良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9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