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老何在公司上夜班,与他一同上夜班的还有30多岁的施某,但施某实在扛不住困意便偷偷跑到办公室去睡觉。过了一会,老何敲门进来,把单据交给女文员,全程没有与施某说过话。之后负责夜班巡查的经理来到办公室,将施某训斥一番并罚款。施某怀疑是老何告密,遂在当天上班后质问老何,二人发生争执,施某趁老何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何某捅伤致死。
本案中,施某怀疑老何向经理举报他上班睡觉导致其被经理罚钱,将刀具放在其左边裤子口袋内,遂找到老何讨公道,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打斗,打斗中施某使用刀具连续捅刺老何要害部位,造成对方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施某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此外,老何家属还可以依据法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施某持刀捅刺他人,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侵犯了何某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本案不是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施某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完全可以判处其死刑。希望法院能早日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职场安全和员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公司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关注,建立完善的心理疏导机制,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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