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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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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与婚内财产约定,但不得限制人身权

发布者:宁文博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53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律师分析

 婚前与婚内男女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协议约定,但不得限制人身权。限制人身权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未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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