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公民身份号xxxxxx),女,xxxx年xx月xx日生,x族,住所地上海市xx区xx路xxx号xxx室(注:户籍所在地址),经常居住地上海市xx区xx路xxx号xxx室(注: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填写),联系电话:xxxxxxxx。
被告:xxx(公民身份号xxx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x族,住所地上海市xx区xx路xxx号xxx室,经常居住地上海市xx区xx路xxx号xxx室,联系电话:xxxxxxxx。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2)判令原被告婚生子xxx归原告抚养,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或按照其月收入xxxxx元的xx%)至18周岁(注:如没有孩子,此诉请删除)。
(3)依法分割原被告上海市xx区xx路xxx房地产、xx牌小轿车(车牌xxx,车架号xxx)、xx银行、xx银行存款、xx股票(股票代码:xxxx)等夫妻共同财产,分担房屋贷款、车辆贷款、xx借款等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夫妻共同财产暂计人民币xxx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暂计xxx万元(注:主要供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计算所需)。
(4)判令被告实施家庭暴力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x万元(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受伤害损失的,初步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的,一般由法官酌情判定赔偿金额,但一般都不高,故诉请赔偿金额不宜过高)。
(5)诉讼费由法院判决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xxx(注:孩子姓名)。目前,原告在xx公司从事xx工作,被告在xx公司从事xx工作,原被告均居住在上海市xx区xx路xxx号xxx室(注:如分居,书写各自居住的地址)。
原被告相识于……,结婚前缺乏沟通了解,因为琐事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多次,后在感情基础并不深厚的情况下仓促结婚……。筹备结婚时,原被告及双方家庭多处意见不合……。婚后双方对于家庭共同生活、财产支配、子女抚养教育、个人发展、双方家庭关系处理等重大问题不能协商解决,日常细小琐事也不能协商处理,矛盾越来越激化,并没有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
原告认为夫妻双方在家庭中本应有平等地位,但被告却凭借家庭控制地位及身体优势,屡次对原告进行语言暴力威胁和身体伤害……。被告家暴行为不计后果,在高速公路危险状态,在商场等公共场合,在原告处于孕期、哺乳期、生理期等脆弱的时候,被告均不顾一切的对原告实施言语威胁和身体伤害行为,给原告生理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注:如果有具体伤害及就医行为,可以详细书写)。原告考虑家庭、孩子等因素,多次对被告予以原谅,但是被告始终不改,甚至在民警出警、居委会出面协调等干预下仍有恃无恐。被告的言语威胁和伤害行为给原告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经常失眠,情绪低落,影响正常的生活,生命脆弱,同时给原告也带来对生活的绝望。原告结婚本为追求相互理解、包容、温暖与关爱,但已不再奢求,甚至连“各过各的日子”的最基本平衡都达不到……。被告不计后果的语言威胁和身体伤害行为,不论是对原告还是对幼小孩子及家人都带来严重的恐惧。被告的伤害行为在当今法治、文明的社会是绝对不可容忍。被告这种不顾一切的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原告。
…………(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书写)
孩子xxx年幼,出生后一直由原告亲自带大,倾注原告全部心血;原告具有xx学历、职称,目前在xxx公司工作,工作稳定,收入可观,上下班时间相对灵活自由;原告父母亲退休,有高额退休工资,二老年龄不大且身体健康,有能力且非常愿意帮助原告照顾孩子;原告有能力供养孩子目前就读的xxx学校以及课后补习、琴棋书画等艺术课程,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的家庭成长环境。被告性格暴躁,不近人情,存在言语威胁和暴力伤害行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原被告婚后共有以下财产:……,有以下共同债务:……(注:建议列明财产清单)。原告对财产债务处理意见……。
原告认为,原被告家庭矛盾突出、不可调和,被告存在严重的家暴行为,已无和好可能,原被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原告无意再将婚姻关系继续维护下去……
综上,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乌鲁木齐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