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卫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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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减人员有哪些权利?

发布者:耿卫华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1日|分类:劳动纠纷 |418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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