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卫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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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发布者:耿卫华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1日|分类:劳动纠纷 |377人看过

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当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在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其中有“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多长时间可以算做“较长期限”?法律并未明定,或许在此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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