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A女士与B先生婚后因双方性格差异、生活习惯不同导致矛盾频发,自孩子出生后分居。A女士曾于2023年起诉离婚,但被法院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此后双方持续分居,感情彻底破裂。而后A女士再次起诉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争议激烈。
争议焦点?
1.财产范围及折价款认定;
2.抚养权归属及补偿标准;
3.是否存在财产转移情形。
代理思路?
我方指导A女士调取银行流水等证据,锁定B先生存在转移财产嫌疑;整理孩子抚养证据(日常就医、入学、培训缴费等全套票据),突出母亲陪伴优势;将财产分类匹配分割方案,降低执行难度;利用法院调解机制,将多项诉请浓缩为“一次性补偿+探望权”核心条款,并设置违约金条款保障履行。
调解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离婚生效,孩子由A女士抚养,案涉两套房产归B先生所有,B先生支付756760元补偿款;B先生名下账户存款中15万元归A女士所有;B先生投保的理财保险(被保险人A女士)归B先生所有,B先生补偿A女士48万元;B先生公积金账户余额16万元归A女士所有;案涉车辆归A女士所有,A女士补偿B先生4万元;双方约定违约方支付200万元违约金。
典型意义?
本案展现调解在复杂婚姻家事纠纷中的高效性,通过调解协议精细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对境外保险、子女名下财产等特殊资产作出合理安排,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通过违约金条款强化协议执行力。
林小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