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实战:
婚前买房婚后得,依旧属于婚前财产?
很多人都是婚前买了房子,婚后才取得了房产证,这种情况,这个房子的性质如何认定?
家住深圳市福田区的张先生和家住广州花都区的赵女士于2016年8月结婚,张先生在2016年初个人出资全款买了一套楼房,婚后才交房入住并办理产权证。赵女士用自己婚后的积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自己买了家具家电,后来因双方感情不和,走向离婚,并对房屋分割产生分歧,最后赵女士将张先生上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张先生所有,由张先生补偿陈女士部分装修费及家具家电费。
法官解释:
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但这属于售房方单方履行义务。张先生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变成了房屋产权而已,该房屋仍应当为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