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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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丨赠送第三者的财产当属无效

发布者:刘荣宗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513人看过


做小三原来还需要承担这么多法律风险


朝夕相处了十多年的老公,当你有一天发现老公瞒着你与第三者同居,并生下孩子,赠房、赠车,期间还瞒着将你们婚后财产给小三花费近100万,你会怎么做。

最近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接到一桩妻子将丈夫跟小三告上法庭的案子,该妻子认为丈夫擅自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确认赠予无效,并要求第三者返还获赠财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决支持了陈女士的诉求。

原因解析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视为无效

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被告严某在与原告陈女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李某婚外同居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指出,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请求返还的,应当予以支持。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对夫妻财产进行书面的约定,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并未分割,属于两人共同共有。如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形下,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且非日常生活需要,赠予无效,另一方享有起诉的权利,可以诉求受赠人返还受赠款项。

因此,此案件中,作为第三者的李某必须返还来自严某的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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