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基本事实:被继承人共有三任妻子,跟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儿一女,但被继承人生前一直跟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女儿小小(化名)一起居住。被继承人突然离世,在儿女们及其现任妻子争夺遗产的时候,小小拿出一份死者生前于11年前所立下的遗嘱,遗嘱写到,所有自己的财产全部由小小一人继承,任何人都不能干涉。突然冒出来的遗嘱,所有人都惊呆了,被继承人的其他儿女不能接受,无法协调,因此小小诉至法院,让法院做出裁决。
在案件的审理调查中,最后法院认定自书遗嘱有效,按照遗嘱内容,小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按照遗嘱的分类,我们将它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四大类。
那么我们今天重点来谈谈什么是自书遗嘱,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被法律认定为合法有效呢?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①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②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③遗嘱人亲笔签名。
④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另外,自书遗嘱只有权利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自书遗嘱无权处置,如果遗嘱人在自书遗嘱时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在认定该自书遗嘱时,只会认定该自书遗嘱处分属于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部分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