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桃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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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涉外法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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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能否起诉要求离婚?

发布者:郑桃林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07人看过

案例: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因为双方年龄都比较大,互相没来得及深入了解就登记结婚了,结婚以后,甲发现乙经常做一些不正常的事情,后来甲把乙带到医院检查,发现乙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这种疾病是家族遗传的,医院说也只能通过药物治疗暂时的遏制,不可能完全治愈的,现在甲为了给乙治病已经花费了所有的积蓄,但仍不见乙有任何好转,现在甲想跟乙离婚,但是不知道这种情形下能不能离婚。


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凡属下列情形之一 的, 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规定,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在人民法院调解无果之后,法院依法可以认定甲乙之间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可以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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