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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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饿死女童案宣判:女童母亲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者:王振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4425人看过

南京“饿死女童案”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18日下午一审宣判,被告人乐燕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乐燕是南京江宁区两名被饿死女童的母亲,目前怀有3个月身孕。此案6月21日案发即发现两名女童死亡时,乐燕的丈夫李某因容留他人吸毒正在服刑,而据检方指控,乐燕本人从4月下旬离家后一直未归。检方指控被告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会导致二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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