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
很多夫妻为了在婚姻期间约束彼此
选择签订婚内协议
但是协议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种
甚至有些内容让人啼笑皆非
那么问题来了
婚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签订婚内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看看余江法院审结的这起“婚内协议”案例
什么是婚内协议? 婚内协议的本质是合同,婚姻的人身专属性,婚后生活的复杂多样性赋予婚内协议特殊性,无论如何特殊,婚内协议首先必须符合一般合同的要求。 婚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内协议需秉持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如有的协议约定“婚后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离婚的,向对方予以赔偿”,该约定即为无效,因违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 注意 以下 几点 婚内协议仅仅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婚内协议涉及到一方或双方的父母、子女,也不能对他们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若婚内协议涉夫妻之外的任何人的权利或者义务时,需要该第三人在协议中予以确认或与该第三人另行签订其他协议。 婚内协议不可显失公平。婚姻关系错综复杂,无法区分绝对的对与错,不能因为一方的明显过错剥夺其所有权利,因此,签订婚内协议应兼顾公平原则,否则该协议极有可能因其显失公平而被认定为可撤销的合同。 双方应自婚内协议签订时起即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面一方不履行婚内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解除该协议。另一方面,婚内协议中很多条款的履行实际上是以其他条款的履行为前提的,在其他条款未履行的情况下,该条款或因条件未成就而可迟延履行或终止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