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2月份,被告人李xx组建“法拉利十倍”等微信群用于赌博,以抢红包赌“牛牛”的方式开设赌场,并抽取头薪牟利。其间,被告人李xx、肖xx等人负责赌博群日常管理,并雇佣被告人王xx为理手,被告人陈xx及蔡某偶尔帮助王xx做理手。经查,该赌博群在经营期间抽取头薪达10万元以上,被告人王xx非法获利8千余元。
被告人王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没有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其辩护人提出,1.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本案应定性为赌博罪;2.指控微信赌博群抽取头薪达10万余元,证据不足,应认定头薪数额为4、5万元;3.王xx系从犯,又系坦白,认罪态度较好,请求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主要体会。1、引导被告人认罪,争取从轻处罚。2、通过罪名辩护最终影响法官的量刑。3、及时与法官沟通提出愿意退赃,给法官从轻判决提供充分的理由。4,本案于同类案件相比,判处刑罚较轻,判决生效后十几天就刑满释放,当事人对最终的判决结果十分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