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被告人韩某在担任某科技公司业务员期间,与同事合谋,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价值159万余元的设备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对外销售,并从中获利。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辩护不力,当事人面临长期实刑风险。
律师价值
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陆鑫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争取最轻处罚、力争缓刑”的目标,开展了以下关键工作:
促成自首认定:协助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成功争取到“自首”这一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积极退赔取得谅解: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向被害公司退赔违法所得91万余元,获得公司书面谅解,为缓刑打下坚实基础;
精准辩护策略:庭审中提出当事人认罪态度好、已积极赔偿、无再犯危险等辩护意见,虽然关于“从犯”和“涉案金额”的辩护未被法院采纳,但法院最终采纳了适用缓刑的核心请求。
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韩某犯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但鉴于其具有自首、退赔、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得以回归家庭和社会。
典型意义
本案涉案金额高达159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的量刑档次,通常面临实刑。陆鑫律师通过“自首+全额退赔+单位谅解”的组合策略,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重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非监禁刑罚的专业价值。对涉案企业人员而言,案发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主动退赔、争取谅解,是避免牢狱之灾的关键路径。
陆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