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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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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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者:张元珍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1173人看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引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以前我们讲,人不怕犯错误,只要改正就是好同志。但现实生活告诉我们,这句话并不像说的那么轻松,因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都要因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有些错误是可以原谅的,有些错误是不能原谅的,必须受到惩罚付出代价,这种不可原谅的错误就包括犯罪。所以说,知错就改固然好,但如果能少犯错,尤其少犯严重的错误,岂不更好?在人生路上如果走上弯路,再折回正路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和代价,甚至会一生后悔莫及。

在我们的成长中,随时会遭遇两种危险。一是来病菌对我们身体的随时入侵,二是来自思想上的不良影响。身体的健康成长会遭遇到游荡在我们周围病菌的随时入侵,我们依靠自己肌体强大的免疫力来防止病菌入侵;同样一个人精神上保持健康也是不容易的,大千世界,诱惑无处不在,我们靠自己的良心和道德约束自己行为,但有时还会因种种原因走上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个时候就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对于身体的健康,我们不能指望仅依赖药物和医生,而应更注重预防,尽量不得病,同样的道理,我们绝不该寄希望于违法犯罪以后再通过惩罚教育来提醒,更应注重对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预防。

如果说很多疾病有时令人防不胜防,那么我们成长中的犯罪却是可以预防的。现在青少年犯罪比例正逐年增高,在这种背景下,生活在这个群体中的我们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自我教育和防范,这是对自己家庭和社会应付的一份责任。

人为什么会犯罪?

很多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答案也是五花八门。有一门学科,叫犯罪学,研究的就是这个问题。

犯罪学对犯罪原因的理论研究很多,但实践证明,犯罪不是某种原因造成的,而是多种因素的综合,某个外在原因充其量往往只是一个导火索,犯罪的原因很多,比如,思想、世界观的偏差、环境影响,对财物品的贪婪,虚荣心的驱使、对法律的无知等,对于青少年犯罪还有其不同与其他犯罪的特殊原因。

在当今的商品社会,青少年作为消费者,经济能力有限,但同时又受到各种物质利益诱惑和虚荣心的需要,加上缺少有效的思想判断和价值导向,往往走上犯罪的歧途,以上原因就造成了青少年犯罪大多集中在侵犯财产性和暴力性案件中,究其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类:

容易被所谓的哥们义气迷惑,责任意识淡漠。

案例:于某因朋友王某说自己被同事欺负了,受王某邀请就去帮朋友教训对方,对对方实施殴打后,王某临时起意从对方身上要走了7百元钱,自己在一旁纵容围观,没有及时阻止,被以抢劫罪的共犯拘留逮捕。在这里于某虽没有与王某预谋抢劫,也没有具体实施抢劫行为,是王某临时起意抢劫的,但于某在当场这种客观上的震慑,主观上放任纵容这种行为的发生,在刑法上被认为是一种间接故意,最后被以抢劫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抢劫罪量刑一般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多次,或持凶器抢劫或造成严重后果的10年以上可至死刑,余某也万万没想到,不知不觉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小王和原来的初中同学到歌厅去唱歌,因其中一个同学与另一包间的人发生争吵,双方互不服气约定打架时间地点后,第二天该同学便通知当天唱歌的同学,小王技校刚放学接到同学电话后就到约定地点,当看对方来人多便及时逃离现场,走到另一地方时,有一同学认为路上的三名青年很像刚对方的人,于是小王和其他人就手持刀具三节棍等对对方实施殴打,最后查明对方仅是过路人,是把人打错了,已造成对方轻伤,参与斗殴的人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按照寻衅滋事罪刑法规定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小的才16岁,最大的才17岁,这些在校的学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和义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俗话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就是因为青少年时期往往不能理解梁山好汉是在什么历史条件下做出那些违犯法律的事情。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梁山好汉的行为已经不在符合人们的道德观念了,我们不能因为和朋友好,就帮他做违法的事情,很多案例都是被朋友叫去帮忙,稀里糊涂就犯了罪,做了哥们义气的陪葬品。大多体现在暴力犯罪上,比如说聚众斗殴和伤害案件。这类案子往往起因很小,可能只是溜冰场一步小心碰了一下,或是对方气势压过了自己,甚至是一言不合,并且往往是群体性案件,有时出于义气,碍于情面帮忙,一旦发生,轻则拳脚相加,重则拔刀相向,极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这个血的教训提醒我们,哥们义气,以暴制暴,以恶制恶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是违反法治社会的行为规则和秩序的,是与法制社会的理念和处理矛盾方式不相融的。

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唯我独尊,稍有不满就不能忍受,不懂克制自己,做事不计后果,只图一时痛快。

比如令人震惊的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某作案动机竟是因舍友间分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水票产生矛盾,不愉快,因生活琐事、关系不和,竟然投毒杀害室友,做出了令人发指的行为。

还有,曾轰动一时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就是因为两个中学生因为网吧不肯让他们欠账,就找来汽油烧网吧,至几十人死亡,他们的犯罪心理很简单,就是你不让我高兴,我就要你老板破产,至于造成的严重后果其他人的生命,他们从没有考虑过。正因这种心理和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还有令人震惊的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某作案动机竟是因舍友间分摊购买水票产生矛盾,不愉快,生活琐事、关系不和,竟然投毒杀害室友,做出了令人发指的行为。

交友不慎,易受到他人或媒体影响,值得一提是媒体影响,主要是小说电影里的色情暴力因素。现在往往控制色情不控制暴力,比如许多媒体把黑社会描写成侠胆智慧有魄力的英雄的正面人物,领青少年很是崇尚和向往,进而模仿,走上犯罪道路。

燕某在网上认识社会无业青年张某,张某诱导燕某没钱了可以和他一起去弄钱,即一起去抢劫学生。自己可以给他壮胆撑腰,于是燕某便模仿在媒体上看到的情景,携带刀具凶器与张某胁迫恐吓学生,屡次得手后竟一发不可收拾,共作案10几次,抢劫学生手机等少量钱财共3000多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后分别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燕某因交友不慎,易受他人及不良信息的诱导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

追逐时尚、攀比心理,为了满足高档的物质需要及强烈的虚荣心,铤而走险。

朱某汤某因为羡慕别人笔记本电脑,又无力购买,而预谋盗窃某单位两台当时价值3万多的笔记本电脑,后来想想害怕,又退还公司并自首,依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巨大的,3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虽然最终考虑挽救,适用了缓刑,但对他们的影响也是一辈子的。这样的例子还很多,比如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手机等,都是为了满足自用。

法律知识淡薄也是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有的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还要求警察不要告诉家长;还有的以为对被害人充分赔偿,多花些钱,私了了就行了,不知道其实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是不可以私了的,国家必须予以追击刑事责任处罚;有的以为只有到了18岁自己才构成犯罪年龄,存有侥幸心理,其实刑事犯罪的起刑最低年龄是14周岁,所有刑法规定的400多个罪名都可以对年满16周岁的嫌疑人予以追究。

二、如何预防犯罪?

说了这么多,其实法律只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真正要减少矛盾冲突、维护和谐人际关系还是要靠自身修养的提高。为了有效预防犯罪,首先学会做人,做好自我教育。

首先,养成良好的做人品质和行为习惯。

因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所以,在社会生活中,有效的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人与人之间要懂得相互尊重是很必要的,他是一种文明;学会换位思考关照对方的感受是一种修养;了解社会的多元性,明白包容的意义,懂得君子之交和而不同的道理;这样我们才不会以自我为中心而违反社会交往和法律秩序的一般规则。祖先的优秀文化传统礼仪廉耻对我们做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了礼,就会懂得相互尊重,促使我们不违背规范,有了义,就会区分是非曲直,不去巧谋欺诈,有了廉,就不会掩饰过错,会自觉反省,有了耻,就会区分善恶,不会趋从坏人。为人谦和,好胜好斗不是风度,更不是文明,真正的遇到矛盾冲突,懂得用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解决,而不是陷入以暴制暴的,以恶对恶两败俱伤的恶性循环。

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朋友。

时代变了,梁山好汉的义气与现在文明社会已经格格不入了,那时的义气要求不论朋友是对是错,都要为他两肋插刀,这是不可取的,真正的朋友不是帮你打架,而是在你要去打架是时候阻止你的人,反过来你是朋友,在别人违法犯罪时候,去劝阻他而不是煽风点火,甚至和他一起去违法犯罪。

注重学习和自身素质修养的提高。

把空闲时间用在学习和有意义的兴趣爱好上,相信也没有时间和机会违法犯罪。尤其要认识到影视作品与现实的区别,文艺作品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有的是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故意夸张的,比如黑社会中动不动就杀人,现实社会果真就这样吗?显然不是这样的,电影小说只是提供我们一种娱乐工具,满足人们一种嫉恶如仇的心里,坏人被打死让人高兴,如果模仿对号入座,就危险了。

增强法律意识,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

没有法律社会就陷入无规则的混乱之中,就像足球比赛没有规则一样,将一片混乱。比赛要公平的进行,社会要有序发展,必须要了解规则,遵守规则,自觉学法守法,才能避免规则和法律制裁。刑法就是要犯罪分子所受的惩罚远远大于从事犯罪所获得的利益,使犯罪从各方面来讲都是不划算的,否则就不足以防止犯罪的发生,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有的同学认为如果别人伤害了我,我一定要忍吗,你可以不忍让,法律给了你一定权利,在别人对你实施犯罪行为时,你可以正当防卫,这是唯一免除刑事责任的例外,值得一提是,正当防卫要在合理范围内,达到制止对方威胁伤害为止,否则还可能构成犯罪的。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独立、上进、开朗、健全的人格和品行来赢得别人的认可和尊重,把精力和时间放在学业和技能方面,对时尚的追求要有个度,适可而止,防止陷入攀比虚荣的漩涡。

总之,在我们成长过程中,青少年像海绵一样在吸收各种知识和信息,但我们必须要为自己装上一个法律的过滤器,好的吸收,不好的去掉,是自己在今后的社会中一帆风顺的健康成长,尤其将法律作为一种信仰,为我们的未来保驾护航。

最后,想告诉大家的是:

有一个老师为学生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堆石头和一堆沙子放在一个玻璃瓶里,如果先放沙子再放石头,就有一些石头放不进去,而如果先放石头在放沙子,就会都放进去。石头代表我们人生的大事情,比如学历,技能,知识,工作,经济基础,阅历,而沙子代表玩耍、游戏、休闲、娱乐。这个例子举得很好,希望同学们能珍惜美好的学习时光。耽误不少时间,愿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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