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供了借条、收据等债权凭证,被告抗辩债权凭证系伪造的审查要点:(1)借款协议有无被告签字及被告签字的真实性,在原告完成初步举证后,若被告主张签名系伪造,则原则上应由被告申请笔迹鉴定;(2)有无款项交付的事实,如现金交付则需审查交付的时间、地点、资金来源等,如转账支付则需审查转账记录;(3)借款原因、签署借款协议或形成口头协议的时间、地点、见证人等具体情节,以及债权凭证由何人制作或提供模板;(4)原告能否提供其与被告曾就涉案借款事实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的相关证明;(5)被告是否向原告归还借款或支付利息。
张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