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律师
张峰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5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枣庄执业16年
执业年限16
13791427171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3:59

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适用规则

作者:张峰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4日分类:普法在线浏览:40次举报
2026-06-04


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适用规则

《九民会议纪要》第6条已明确,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执行程序中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的,也应严格遵循上述实体规则,仅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且不申请破产,或股东恶意延长出资期限时,方可追加。同时,股东仅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不涉及连带责任。

这个没有什么变化,还是执行《九民纪要》的规定。


张峰,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文化促进会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420********5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1370420********55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