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性质上,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和保障性措施,是为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司法拘留是一种排除和惩戒性措施。
2、在法律根据上,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应规定采用的。
3、在适用对象上,刑事拘留适用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适用于诉讼活动过程中严重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人。
4、在有权采用的机关上,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在与判决的关系上,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
6、在期限上,刑事拘留最长37天;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8年
142次 (优于98.88%的律师)
147次 (优于99.18%的律师)
113854分 (优于99.69%的律师)
一天内
28篇 (优于99.62%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