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磊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79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张磊刑辩团队
文书号:(2024)黑0110民初XX号
案情简要:原告与被告黑龙江xxx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配送分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前签订北京华联《场内合作经营专用条款》,合同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营品类为大庄园肉,付款期为30日,但从合作以来被告虽每月与原告进行结算但从未支付过货款。
案件代理过程:原告第一时间找到张磊刑辩团队的张磊律师,针对对方未及时付款严重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张自己权益,索要货款。张磊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法院立案,等待开庭。
案件结果:经过庭审,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最终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律师的作用:民事案件最完美的结果就是调解结案。不伤原被告的和气同时减半诉讼费,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都减少。律师在本案中积极促进了调解,同时也保障了原告人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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