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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轻辩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发布者:张磊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5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罪轻辩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张磊刑事辩护团队

基本案情:被告人XX在明知上线人员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电信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利益,组织被告人XXXXX17人通过“xx”软件将自己或他人名下的银行卡、密码等提供给上线人员,并在账户内接收赃款后再按照上线人员的要求转移到其他账户。经查,该被告人组织的17名“卡农”共提供35张银行卡,涉案账户共转入共计3000万余元。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体现:被告人家属在其检察院批捕后,委托了张磊律师。希望能够找到辩点,争取最低刑期。张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被告人,发现了被告人有立功情节(协同公安抓捕同案犯),但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没有予以认定,立功是减轻刑期的重要情节,遂及时将立功情节和具体情况与办案检察官沟通,检察官核实后,认定为立功情节,在后续认罪认罚阶段的量刑上充分予以考虑。

张磊刑辩团队在侦办电信网络犯罪类案件的启示:随着当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断卡行动犯罪案件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作案手段已从最原始的发短信、打电话等发展到使用电话群拨、换号改号、植入木马病毒、网络虚拟转账、建立专门诈骗网站等高科技手续。我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罪名分布主要集中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次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等。那么准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是律师首要任务。如从重的罪名变更到轻的罪名,罪名的改变,意味着量刑的降低,也就能切身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的最大作用。同时,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比如该案中,被告人协助抓捕同案犯,系立功情节,但是公安和检察机关没有及时予以认定,通过律师沟通提供相关证据,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为立功情节,在最终量刑上予以考虑,最终罪罚得当,被告人认罪伏法,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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