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巫山县的男子黄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旗下有经营服装、床上用品生产、销售、洗涤服务等多项业务,雇请员工20多人。可从去年下半年起,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便开始陆续拖欠工人工资。眼看年关将近,拿不出钱付工钱的老板黄某选择了跑路躲债。
去年12月26日,工人们找老板黄某讨要工资时,发现黄某已跑路,便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投诉求助。随即,巫山县人社局向黄某所有的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并向黄某的手机发送了短信通知,要求黄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询问,且提供资料对欠薪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然而,黄某及所有的公司未予任何回应。
今年1月4日,人社局向该公司发出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责令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工人支付工资。因无法找到老板黄某,人社局只好将文书张贴于该公司门口,并拍照予以记录。但在规定期限内黄某既未回应,也未向工人支付拖欠工资,无奈之下,巫山县人社局只好将这起欠薪案移交巫山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警方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对跑路的老板黄某展开追查,半个月后,警方在重庆菜园坝火车站发现了黄某的踪迹,当即将其抓获。原来,当天黄某准备坐火车逃往广东躲藏。经警方调查核实,黄某共计拖欠20多名工人工资33万余元。
案件查清后,检察机关以黄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巫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20多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达33万余元,其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同时法院认定,鉴于提起公诉前黄某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近日,巫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