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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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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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发布者:杨昌武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7日|分类:取保候审 |2943人看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所律师    律师,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李某某 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 李某某 因涉嫌 强奸罪一案,于20  年  月  日被派出所拘留,于201  年  月  日经 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羁押于 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近亲属李小某的委托,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金钱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本人特为其提出取保侯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分局

                    申请人:   律师

                      湖南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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