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灯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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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XX与徐X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刘灯林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7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于2019年2月26日立案受理审理原告蒋XX诉被告徐X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蒋X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事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按原告蒋XX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蒋XX负担。

刘灯林律师,合伙人,执业于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本科毕业于扬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在市级机关工作6年,20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宿迁
  • 执业单位: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13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