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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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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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商不成应该如何处理

作者:谭海波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6次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一、离婚协商不成应该如何处理

1、如果协商离婚不能达成一致,只能提起诉讼。

2、只要合法夫妻已经登记结婚,他们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如果法院认为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那么这对夫妇将被允许离婚。

二、离婚协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诉讼】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没有任何作用,离婚被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同居的;

(二)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如果协商离婚不能达成一致,只能提起诉讼。

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1、如果是协议离婚按下列程序进行:

(1)准备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

(3)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按下列程序进行:

(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调解;

(5)调解无效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只要合法夫妻已经登记结婚,他们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为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那么这对夫妇将被允许离婚



谭海波律师,湖南永州蓝山人,系广东江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10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江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75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