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务律师代理陈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双方调解,女方顺利离婚并获得小孩抚养权。
案情简介:
**年底原、被告经婚介认识,**年**月**日双方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名为李**,男,现**岁。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女方及女方父母带养。婚后男方与女方及家人关系生疏,男方动辙就离家出走或是分居,还时常到原告所在单位大吵大闹等,对原告常期实施冷暴力。被告与原告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起诉后,男方不仅不同意离婚,还强行将小孩带走,并要求女方支付大量金钱。
刘远务律师在接受陈某的委托后,到原告单位及住所调取相关证据,并积极搜集人证等证据资料,在大量的证据支持下,案件结果明显对女方有利。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对于律师提交的证据全部予以认定,认定双方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若干。
最终,法院认定,从律师提交的证据及证人语言得出,虽然女方的以济条件不如男方,且女方的工作性质也不利于抚养小孩,但从小孩成长的经历来看,小孩一直由女方及父母在抚养,且庭审中其父母也表示愿意继续抚养小孩,且女方的收入虽然较低,但根据现在的生活水平可以抚养小孩,且男方性格极端。后法院判决离婚,小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女方拉着律师的手激动的潸然泪下。对律师的感谢之情无以言表。当事人表示,现在对她来说,小孩是其生活下去的希望和寄托,如果无法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不知以后的日子将会怎么过。现女方走出了不幸婚姻的阴影,带着小孩过着开心满意的生活。同时,看到如次满意的结果,律师也甚为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