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股东会具体由谁召开呢

2022年05月11日 | 发布者:吴积仁 | 点击:119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如果未能按照这一顺序,则属于程序违法,所作出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可以被法院撤销;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原则上由董事会召集,特殊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来开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条件涉及众多方面,包括公司人员的组成方面,即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不足,也包括公司的股东请求以及公司董事的提议,还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条件涉及很多方面,具体包括董事会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公司未及时弥补亏损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相关股东的要求召开股东会、相关董事会的提议召开股东会等条件。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吴积仁律师 入驻12 近期帮助过:612 积分:1802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吴积仁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吴积仁律师电话(13859397192)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85939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