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刘某,河南农村来津打工者,受雇于李某在工地干活时从脚手架掉下受伤,诊断为: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颈2椎弓根骨折;双肺挫伤,长久处于昏迷状态。上述消防工程是李某挂靠某建筑公司承包,受伤刘某是李某雇佣。因刘某处于昏迷状态,其父亲委托律师维权,首先申请认定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王佰光律师全程代理该建筑公司和李某应诉,单纯劳动关系认定,即经过了仲裁、一审、二审。王律师分析认为:刘某在工地干活时受伤,没有资质的李某挂靠该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建筑公司依法应该承担赔偿,只是赔偿多少和最终的赔偿款项谁承担问题,但伤者确实严重,医治不好很有可能永远昏迷状态,所以最终的赔偿数额肯定巨大。在一审审理阶段,法官试图调解,但因对方坚持150万赔偿而未达成。王律师代理公司上诉后,在二审阶段继续调解,通过不断做委托人工作和反反复复与受害人父母及代理律师沟通并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最终60万元达成和解,公司将赔偿款当天就打入了对方账户,此案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阶段就和解,是名副其实的案结事了。
律师感言:代理此案,让律师甚是纠结一番,和更多时候代理劳动者不同,这次代理用人单位和雇主,面对受伤特别严重的弱者,面对伤者父母的木然表情和泪眼婆娑,律师当时确实很纠结,于情于理于法,受害者应该拿到合理赔偿,因为那是救命钱;但从职业道德和代理权限上,律师又必须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以付出最小成本解决问题为宗旨,怎么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最后调解成的60万元,对于伤者一方来说,确实不多,因为这些钱恐怕后续医疗费都不够,但换个角度,如果达不成和解,对方拿到赔偿很可能就遥遥无期了,而且在漫长的诉讼程序中,不确定因素很多,谁也保证不了对方最终就一定拿到赔偿,而最重要最现实最要紧的问题是,伤者急需大量资金继续治疗,最需要钱的时候能马上拿到,尽管少一些也是一种平衡了,律师的工作也因为这样的结果出现欣慰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