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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诉今日头条信息流推荐 传播《延禧攻略》案

发布者:天津高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909人看过

【案例简介】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依法享有涉案作品《延禧攻略》以下简称“延剧”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维权权利,爱奇艺公司发现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公司”)未经授权,在延剧热播期间,通过其运营的“今日头条”iOS、安卓APP,利用信息流推荐技术,将用户上传的截取自延剧的短视频(以下简称涉案短视频)向公众传播并推荐,其中单条视频最高播放量超过110万次,给爱奇艺公司造成严重损害,遂起诉至法院。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作为信息存储空间和信息流推荐技术提供者的字节公司,对于侵权视频的传播是否构成明知或应知、是否采取了必要合理措施;字节公司在采用信息流推荐技术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否对涉案侵权后果的产生具有过错,应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字节公司具有充分的条件、能力和合理的理由知道涉案侵权行为的存在,主观上构成“应知”;客观上,其针对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并不符合有效制止、预防明显侵权的实质要求,尚未达到“必要”的程度。因此构成帮助侵权,应当与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字节公司在采用算法推荐技术获得更多流量和竞争优势的同时,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点评】

智能社会正向强人工智能阶段趋进,算法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只会越来越广泛且深入。但相关的司法案例一直以来却处于稀缺甚至空白的状态,本案系国内首次对采用算法推荐的短视频平台责任进行司法认定,法院对于在采用信息流推荐技术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平台是否对侵权后果的产生具有过错、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实的法律评判。同时,本案对算法推荐中平台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的认定方式进行了分析,对“合理措施”进行了形式和效果两个方面的分析,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范例和借鉴。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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