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爱芹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知识产权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8:00

  • 咨询热线:18963219073查看

  • 执业律所: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商标侵权诉讼的法院管辖

发布者:牛爱芹律师|时间:2016年12月11日|分类:知识产权 |334人看过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山东 枣庄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96321907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3564

  • 昨日访问量

    2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牛爱芹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