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爱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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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合同的种类

作者:牛爱芹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3日分类:知识产权浏览:462次举报
2016-12-23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 权利。

(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 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

(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 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4)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

(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牛爱芹,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科技大学工科学士,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420********78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
1370420********78 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