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当事人在找本律师进行个案诉讼服务时,都希望本律师保证,案件必须达到某某结果,否则,当事人认为:律师没底气,或者律师水平不高。当事人会心存怀疑,而更愿意找所谓能给“100%承诺”的律师,但是,往往的结果却与当事人事与愿违,后悔不已!
下面举个例子:
2013年底,本人接受一当事人张三委托,处理一刑事案件,当事人找到本律师后,本律师根据案情,实事求是的给当事人进行了案件分析,及可能出现的判决预测。
当事人家属经过讨论,与本律师签订了委托合同,本律师也及时到看守所回见了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规定的各项服务,并不时与家属沟通进展。
但是案件中途,当事人家属非得要本律师保证,一定可以做到某某结果,本律师明确回复:刑事案件包含了诸多不确定因素,而且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家属的要求明显难以达到。家属却说,他们同时也找了北方的某律师,该律师保证肯定能达到家属的要求,如果我不能保证,就解除我的律师合同。我经过慎重考虑,这种承诺,本律师坚决不能做,也不合法,最终解除了双方的律师合同。
2014年初,当事人家属匆忙打电话给本律师,说案件判决了,可是完全不是那位“100%承诺律师”说的结果,感觉被欺骗,而且支付了大额的费用。非常后悔!
在这里,我真心规劝需要法律服务的当事人,特别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千万不要只听空口的承诺,也不要提出一些明显不合理及非法要求,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心态找律师,否则,只能自己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