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W先生在中介的带领下前往嘉兴某楼盘看房。据销售人员介绍,该楼盘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教育配套完善,交通发达便利且目前价格实惠。W先生听后十分心动,但是W先生是打算购买该房产作为与女朋友日后的新房,所以W先生觉得要充分尊重另一半的意见,提出下次带女友过来一起看房之后再下定。中介人员为了快速成交,促使W先生下定锁定房源,向W先生承诺,如果W先生的女朋友不满意该物业,可无条件退回W先生所交款项,并于W先生签订了不满意承诺退款协议。W先生打消顾虑,交了1万元定金,签署了认购协议。
事后,W先生再次带着女友前往该楼盘看房,但经过一系列了解,W先生的女友认为该物业并不适合二人,不同意W先生购买该物业。经过二人的协商,再加上中介的承诺,W先生决定退房。W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按照之前中介的承诺,退还自己已交款项。开发商表示定金是不能的,与W先生签订协议的中介人员,中介不能代表开发商,让W先生与谁签订的协议就找谁去退款。W先生只好找到中介退定金,中介表示W先生所交款项已经进入开发商账户,W先生要退款应该找开发商。W先生感到非常气愤,认为当时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与中介人员合伙催促诱导其下定,但现在出现问题了,两方互相踢皮球,使得W先生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为了拿回定金,W先生多次与两方协商均未果,W先生只好再网络上发帖求助,经此,W先生接触到了我们团队,并最终决定委托我们团队助其拿回定金。
2022年1月5日,我们接到委托,经过多次沟通交涉,开发商态度有缓和,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后,开发商最终于3月9日答应退款。4月13日,W先生成功收回了全部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