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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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清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协鑫集成虚假陈述案胜诉

发布者:胡清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499人看过

8月25日,律师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代理的最后一批投资者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判决书。该案涉及证券虚假陈述及因果关系、证券资本市场系统风险,上市公司破产债权分配等不同领域问题的认定,在证券虚假陈述诉讼里程碑上将成为又一典型案例。


胡清律师代理的杨某诉请赔偿经济损失166633.06元,法院判赔166557.28元;莫某诉请赔偿经济损失45819.56元,法院判赔45645.6元;周某诉请赔偿经济损失28864.28元,法院判赔28828.89元;冯某诉请赔偿经济损失4238.46元,法院判赔4234.23元,均获得满意的判决结果。


该案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投资者即使符合索赔条件也已丧失胜诉权利。目前正在征集的案件有大智慧(601519)、安硕信息(300380)、方正科技(600601)、金亚科技(300028)、雅百特(002323)、大连控股(600747)、宝利国际(300135)、海润光伏(600401)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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