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系我所顾问单位,当事人公司因建设需要委托杭州某装饰公司装饰装修,装修结束后装修公司未告知我方,且工程质量非常不到位,当事人要求装修公司修复,但装修公司迟迟不修复,导致建设工程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了巨大损失。
本律师介入后,先到现场勘察,拍照保留证据材料,联系装修公司负责人协商处理。经三次当面沟通,最终在应付装修公司公司尾款中扣除了双方认可的金额,成功化解双方可能升级的矛盾。当事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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