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女方化名)与刘某(男方化名)2016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后于当年底在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前几年双方感情一直较好,后因二人工作原因经常分居。工作期间,刘某工资收入较高,因工作业务原因经常遇到女性客户。因其未把握好男女边界导致第三者的介入,双方感情逐渐破裂,后闹离婚,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王某遂找到本律师代理诉讼。
本律师充分了解案情,根据王某提供的证据材料仔细分析后判断了案件可能产生的各种结果,后起诉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