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花鲜律师
大道于法,以行天下;大德依法,而辨曲直。不负所托,为您解忧!
18954365769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纠纷,律师协助达成调解协议

发布者:张花鲜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28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委托张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主持下,经公平协商,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

一 、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准入离婚;

二 、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自2025年9月1 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因被告身体不便,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 日先由原告代养,代养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600元

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

四 、无夫妻共同财产;

五 、其他无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张花鲜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3年
  • 18954365769
  • 山东君至法成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4次 (优于86.0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9次 (优于93.9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854分 (优于90.2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2篇 (优于98.76%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花鲜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6895 昨日访问量:7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