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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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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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刘淑英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6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离婚后可以对财产分割进行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无特殊情况,财产分割协议不做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离婚后,再次要求分割财产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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